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黄狮海、沿海赛洛城七期第7-8【幢】16层办公8号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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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陂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治理

司法机关 · 35000㎡ 办公大楼 · GB 50325-2020 Ⅰ类 · 多空间分区一次通过

黄陂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空气治理(35000㎡)

35000㎡
治理面积
法院
司法机关
0.07
甲醛限值mg/m³
分区
一次通过

项目背景

黄陂区人民法院是武汉市基层人民法院,承担辖区审判执行工作。办公大楼装修升级后需启动空气治理,总面积约 35000㎡,涵盖审判庭、调解室、办公室、档案室、会议室、公共大厅等多元功能空间。

作为司法行政机关,甲醛达标不仅是员工健康诉求,更是对外服务的合规底线——不能因"新装修味道"影响庭审活动和公众接待。项目按 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Ⅰ类限值执行(甲醛≤0.07 mg/m³),由独立 CMA 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,必须一次通过。

项目难点

  • 空间类型复杂:审判庭挑高近 6 米、档案室密闭无窗、公共大厅人流量大,各区域通风条件与污染特征悬殊
  • 家具密集:审判桌椅、办公卡位、档案密集架均为新采购,板材叠加效应突出
  • 工期紧张:须在搬迁节点前完成治理与验收
  • 验收标准严:按 GB 50325-2020 Ⅰ类限值执行,且由独立 CMA 机构出具报告,必须一次通过

治理方案

赛贝斯为司法机关场景定制"分区定策 + 六阶段工艺 + CMA 验收"方案:

  1. 现场勘察与分区定策——按"区域类型 + 污染等级"将 35000㎡ 划分为高、中、低三级治理区,差异化配置工艺参数
  2. 防护与高温熏蒸——审判庭、档案室等高污染区高温熏蒸延长 50%;办公卡位密集的中污染区标准执行;公共大厅低污染区简化执行
  3. 生物酶深层渗透——档案密集架等板材密度高的区域生物酶渗透频次加倍,深入板材内部中和结合态甲醛
  4. g-C₃N₄ 光触媒催化——K-3 喷枪 30cm 标准喷距均匀喷涂,可见光下持续分解甲醛、苯系物、TVOC
  5. 吸附巩固与通风——除醛果冻魔盒布点巩固,移动新风机强制换气
  6. 独立 CMA 验收——各区域按 GB 50325-2020 Ⅰ类标准独立采样,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 五项指标全部达标

关键数据

指标治理前治理后GB 50325-2020 Ⅰ类 限值
甲醛0.21 mg/m³0.04 mg/m³≤ 0.07 mg/m³
苯0.09 mg/m³0.02 mg/m³≤ 0.06 mg/m³
甲苯0.28 mg/m³0.05 mg/m³≤ 0.15 mg/m³
TVOC0.84 mg/m³0.22 mg/m³≤ 0.45 mg/m³

项目档案

  • 项目时间:2022-2024
  • 项目地点:武汉市黄陂区
  • 项目面积:35000 ㎡
  • 治理工艺:二阶六步法(司法机关分区版)
  • 执行标准:GB 50325-2020 Ⅰ类(民生建造刚需)
  • 检测机构:第三方 CMA 资质检测机构
  • 治理结果:多空间分区一次通过 CMA 验收,工装质保 5 年